家事 拋棄繼承
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: 80 %
關於「家事 拋棄繼承」標籤,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:
延伸文章資訊
- 1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law/lawexplaindet/100?...
- 2家事聲請狀--聲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 - 司法院
書狀名稱, 家事聲請狀--聲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. 相關條文, 民法第1174條 · 家事事件法第164 · 家事事件法第177條. 使用說明, 繼承人決定拋棄他的繼承權利時,應該在得知 ...
- 3家事聲請狀(聲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) - 法律百科
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? 繼承人決定拋棄他的繼承權利時,應該在得知繼承消息起3個月內,依民法第1174條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。因此想拋棄繼承權利的人, ...
- 4繼承人拋棄繼承,得提出司法院網站「家事事件公告專區」查詢 ...
一、按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,繼承開始時於74年6月5日以後者,繼承人如有拋棄繼承,應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。又家事事件法第132條第2項 ...
- 5家事事件法§127 相關法條 - 全國法規資料庫
下列繼承事件,專屬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管轄:. 一、關於遺產清冊陳報事件。 二、關於債權人聲請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事件。 三、關於拋棄繼承事件。